亚太中心发布“无废城市”典型案例,台州“以废治废”入选!

州生态环境
2024-10-21
阅读次数:12280
阅读字体

 

     日前,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以下简称“亚太中心”)公布了2023年“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首批推荐名单,全国共有36个案例上榜。其中,台州市的《活性炭“以废治废”,实现VOCs减污降碳和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新模式》入选。

 

  亚太中心是根据“巴塞尔公约”缔约方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于1997年成立运行的机构,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和协调中心之一,是生态环境部和清华大学共同管理机构。为落实《关于印发〈2023年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计划〉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3〕99号)中有关工作任务安排,亚太中心于2023年8月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典型案例征集活动,共收到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63个城市(地区)报送的176个案例。经形式审查、专家初评和终评,共评选出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6大领域的36个案例,作为首批“无废城市”建设减污降碳典型案例,台州市《活性炭“以废治废”,实现VOCs减污降碳和固废资源化循环利用新模式》作为危险废物领域的典型案例入选其中。

  活性炭吸附是企业VOCs处置的重要治理工艺,但其生产受资源和能源限制,且传统的焚烧处理方式不仅浪费资源、污染环境,还伴有大量二氧化碳的排放。为实现绿色发展,活性炭再生回用是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台州市大力推广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的模式,将废活性炭再生后回用于VOCs废气治理,以废炭治废气,达到减污降碳目的。目前,台州市瀚佳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年再生利用2万吨活性炭项目、台州浙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再生2万吨活性炭项目均已建成落地,具备年处置废活性炭3万吨的能力。

 

  台州立足于数字化改革,构建了“以废治废”活性炭全过程服务与监管体系。数字应用通过配置电量监控、智能磅秤等前端感知设备,运用智能预警、异常监测等算法模型,构建了废活性炭“使用-感知-更换-运输-再生-回用”的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服务与监管平台,已覆盖台州2300余家涉活性炭企业。同时,体系从设备研发、流程重塑、制度创新等多个角度出发,在“无废城市”建设中均取得实质性成果。

  根据测算,台州“以废治废”模式的推广实施可减少新活性炭生产30000吨/年,且较传统焚烧处置的碳排放量降低34.3%,直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50080吨/年。

  接下来,台州市将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鼓励企业加强活性炭吸附设备管理、积极采用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模式,实现地区涉活性炭企业服务与监管的全覆盖,促进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改善。以降本增效的形式,推动地区VOCs废气治理与废活性炭处置工作,为企业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少企业的后顾之忧,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