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

中国发展网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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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讯苗锋记者郭建军报道日前,从省应急管理厅获悉,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

  《通知》指出,专项整治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矿山安全防范暨学习宣传贯彻《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以铁心、铁面、铁腕坚决整治和铲除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两大“毒瘤”,有力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守牢煤矿安全发展红线底线。

  《通知》明确,专项整治范围包括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煤矿、具备生产条件的停工停产煤矿。整治重点内容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超能力下达生产经营指标、煤矿超能力生产、采掘接续紧张、超水平超头面组织生产、系统不完善组织生产、超定员组织生产、布置隐蔽工作面等八方面情况。

  《通知》明确,2月底前为煤矿企业自查自改阶段,全省煤矿企业要严格按照方案,全面开展“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自查自改。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实施,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对自查结果负责。煤矿上级公司或主体企业要对所属煤矿自查自改工作开展检查指导。煤矿自查发现“三超”组织生产的,必须立行即改,严禁设置过渡期、整改期;煤矿自查发现隐蔽工作面的,要主动报告、主动退出非法违法区域、撤出工程设备,重新打设永久密闭,安设并上传视频监控传感器,并建立隐蔽工作面整改、管理、监控台账清单。隐蔽工作面整改需撤出工程设备、打设密闭时,要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定专项措施,强化整治现场管理,防止造成新的隐患和发生意外事故。

  3月1日至5月31日为市、县重点检查阶段,各市、县应急管理局会同能源局,对负责监管煤矿“三超”和隐蔽工作面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形成检查报告。

  在市、县重点检查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和省能源局将同步对煤矿企业自查和市、县重点检查情况开展省级督导检查。

  《通知》强调,对煤矿自查发现、主动报告并按要求整改的“三超”和隐蔽工作面行为,依法从轻或不予处罚。尤其是对2024年2月份之前的隐蔽工作面,主动报告、主动整改,经各市应急管理局、能源局和国家矿山安监局山西局各煤矿监察执法处联合验收后,对密闭进行建档管理、拍照录像留档,可以依法不予处罚。

  对发现问题假整改、整改不彻底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同时对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一律进行责任倒查、追责问责。对顶风作案、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严肃追究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公司相关负责人责任。对漠视法律,从2024年2月起仍布置新的隐蔽工作面,或者对原隐蔽工作面没有进行回撤设备、封闭巷道的,一律责令无限期停产整顿,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将煤矿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上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直至提请地方政府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