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获批立项

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防治专委会
2024-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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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争当标准“领跑者”!《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活性炭吸脱附装置 专用蜂窝活性炭》团体标准获批立项

  为深入推动国家级 “领跑者”制度在大气污染治理行业的落实并开展相关评估工作,促使企业争当标准“领跑者”,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日前,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委员会提出,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归口,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组织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等企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的《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团体标准获批立项,该标准的制定将有利于树立行业标杆,培育激发企业活力,用高水平标准引领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安排,中华环保联合会将组织标准编制组根据《质量分级及_领跑者_评价标准 编制通则》等有关要求,对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等产品的质量分级及企业标准水平评价指标等级进行划分,分析比对国际国内先进技术指标,通过指标的分等分级将对同类可比的产品的质量水平分为三级,一级为标杆“领跑者”水平,二级为行业的平均水平,三级为目前国行标要求的水平。

 

  经行业召集、自愿申报和资格审核等程序,《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 活性炭吸脱附装置专用蜂窝活性炭》标准将由中国科学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蜂窝活性炭有限公司、美特斯工业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与环境分院、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等企事业单位组成的“领跑者”标准编制组全程参与标准起草与制定。

 

  据有关介绍,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2018年6月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八部门提出的鼓励性政策,旨在通过“领跑者”这种高水平标准的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并辅以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鼓励性政策,从而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推动经济新旧动能转换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

  值得强调的是,“质量分级及‘领跑者’评价要求”标准是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工作的技术基础,是第三方评估机构制定“领跑者”评估方案并开展“领跑者”排行榜的技术依据,也是企业锚定“领跑者”目标并进行对标达标乃至超标的基准。企业通过对标“领跑者”标准,可以清楚地评估出本企业产品或服务质量处于的行业水平位置,可以有效找到差距和改进的方向,推动企业从跟跑到并跑再到领跑,促进行业全面提升质量,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有效提升市场主体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