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活性炭“绿岛”模式助推区域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铭炭网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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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美丽浙江建设的关键一环。海盐县创新编制全国首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率先构建挥发性有机废气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治理模式,推动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绿岛”建设。全力构建“地方政府主导、市场化方式运作、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废气治理活性炭回收再生体系。通过集约化建设废气处理设施,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企业废气设施投入降低近40%,活性炭综合使用成本降幅达48.5%,同时空气质量得到大幅提升。

  强化规划引领

  推进“全覆盖式”再生利用

  出台方案,擘画体系蓝图。发布《海盐县活性炭再生服务体系试点方案》,谋划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将以往一次活性炭使用后作危废处理方式转变为活性炭吸附后循环再生利用方式,引导全县相关企业加入回收再生体系。截止目前,已实现全县279家使用活性炭治理废气的中小微企业全覆盖。

  制定标准,落实规范处置。编制全国首个VOCs治理活性炭使用及再生领域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活性炭分散吸附-集中再生管理与服务技术规范》,对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构建标准化工作体系,实现活性炭从填装、使用、更换到再生全链条环节规范化处置管理,助推回收再生体系建设模式复制推广,提升优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专项整治,提升治理效能。针对县域内采用低效设施治理VOCs废气及使用蜂窝活性炭的企业,逐一走访排查,免费为其编制“一厂一策”改造方案,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设施改造、更换优质颗粒炭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改造企业259家,“厂策”全部实施后,全县低效设施提升率达100%,蜂窝炭全面“清零”,预计VOCs年排放量将减少260吨以上,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腾出环境承载空间。

  革新建设模式

  打造“全方位式”再生体系

  创新模式,降本增效并举。重点聚焦印刷园区小微企业集聚、企业活性炭处置成本高等突出问题,开创性地将活性炭吸附设施提升为小微园区公共基础设施,采取政府层面监督指导、第三方集中建设运维的工作模式,开展小微园区活性炭治理设施改造提升工作。通过统一设计、采购、更换和维护,企业设施改造投入从单独建设方式的平均6.5万元降低至目前集约建设方式的3.9万元,下降幅度达40%。

  建立“绿岛”,优化收处服务。开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绿岛”建设,配置回转窑、蒸煮釜、沸腾炉等生产设施,添置流化床处理装置,建立标准化仓储车间,升级生产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建成全市唯一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同时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开展活性炭预约上门更换及回收再生业务。目前团队已提供更换、提供回收再生服务340余次,涉及企业305家,大幅度减轻企业污染治理负担。

  政银合作,完善支付体系。探索政银合作模式,通过开发活性炭资金支付监管系统,独创“企业预约换炭-预缴款至系统-团队上门更换-企业确认交易-系统完成支付”的工作流程,有效保障用炭单位资金支付安全,实现活性炭使用-更换-再生-支付的全周期环节动态监管。企业对再生中心提供的换炭服务满意度达100%,平均活性炭使用成本下降约48.5%,企业营商环境得到持续优化。

  优化管理手段

  落实“全流程式”数智监管

  源头减量,精准使用管控。定期监测活性炭填装量、排污强度等有代表性的样本企业,判定活性炭是否失效,对达到设计使用寿命但仍未失效的活性炭适当延长更换时间,优化运行维护方案,有效控制运行成本。县内39家企业通过监测评估,年换炭次数从4次减少为3次,活性炭用量减少80.7吨,预计为企业节省处置费用68.62万元。

  末端管控,加强再生利用。再生中心根据企业需求合理安排收运时间及路径,通过废炭集中收处、再生利用方式,努力消除以往危险废物点对点运输问题。同时再生中心依靠先进的活性炭再生技术,推进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保障活性炭更换服务同时严格落实质量管理,有效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绿岛”项目已累计高效处置再生失效活性炭400余吨。

  数字赋能,闭环监管到位。搭建“炭管家”数字化管理平台,将企业活性炭填装数量、使用时长、更换周期等信息接入系统,分析研判、智能运算输出吸附饱和度和剩余使用时长,动态掌握活性炭运行情况。同时可根据设定的饱和度预警值分级分类向企业、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发送提醒。目前,该数字化监管平台已累计发出活性炭饱和度“红橙黄”三色预警570余条,成功提醒企业及时换炭184次。

  经验启示

  一、标准化助力成果推广。总结、提炼建设工作形成的服务体系、技术要求、运行规范,实现体系建设工作标准化。

  二、特色化助力降本增效。聚焦地方特色,提升中小微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引入第三方国资企业,统一建设并运维的工作模式,实现工程有保障、企业得实惠、政府强监管的三赢局面。

  三、智能化提升再生能力。大力推动头部企业开展失效活性炭再生利用项目建设,升级智能一体化控制系统,发挥示范作用。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建立仓储车间,提升活性炭再生能力。

  来源丨浙江生态环境